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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州市博物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讲解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4/8/22 17:46:00



滕州市博物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讲解的公告

  

为进一步提升滕州市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,引导社会力量合理利用本馆资源开展社会讲解,维护良好讲解秩序和观众合法权益,打击“黑导游”“黑讲解”等违法违规现象,现就规范社会讲解服务事项公告如下:

 

一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团体与个人在滕州市博物馆进行团队讲解(以下简称为“社会讲解”),均需按照本办法申请。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组织讲解、网络直播、录播等活动。

 

二、社会讲解办理流程

 


报名

 

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:

 

1.由学校、旅行社或研学机构等单位出具有效证明;

 

2.拥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、导游证等;

 

3.无违法犯罪记录、无不良从业记录、无不良征信记录承诺书和安全责任书;

 

4.提交拟开展讲解研学活动的讲解词、讲课稿等;

 

5.社会讲解申请表(见附件);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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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请扫码下载申请表】

 

报名提交材料后,工作人员会在1~3个工作日联系。

 

报名邮箱:tzbwgxjb@163.com

 


审核

 

滕州市博物馆对提交的社会讲解报名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人员会由工作人员通知到馆考核。考核通过后将获得滕州市博物馆社会讲解资格,资格有效期6个月。滕州市博物馆将建立“社会讲解白名单”,进行动态管理,严禁利用滕州市博物馆社会讲解资格进行商业推广、线上线下组团揽客。

 


 讲解

 

获得滕州市博物馆社会讲解资格人员到馆进行社会讲解需提前1天预约,到馆后办理临时讲解证。临时讲解证有效时长为4个小时,讲解期间须全程佩戴,不得转借他人,讲解结束后返还。

 

三、社会讲解要求

 

(一)讲解人及其所带团队(每个团队人数不得超过30人)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馆内规定,维护好参观秩序。

 

(二)讲解人应当向观众传播准确的知识,严禁进行不实讲解。

 

(三)严禁在馆内临时组团讲解。

 

四、凡未经许可擅自在馆内开展社会讲解活动的,或已获批准但未按要求进行讲解活动的,拒不服从管理、扰乱正常参观秩序的,虚假、恶意投诉的人员,滕州市博物馆将采取取消社会讲解资格、列入进馆黑名单等相关措施。

 

滕州市博物馆

 

2024年8月15日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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